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利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防护治理面积**km2,主要建设封禁围栏5.**km,在围栏外侧配备水土保持宣传牌及警示牌;建设休闲广场一座,在村内布设宣传碑及垃圾箱等设施,建设河道防护工程0.**km,种植河岸行道数1.**km,配备灌溉设施,并在河岸建设防护围栏及人行道工程。
2.3标段划分及内容:
监理标段: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4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
2.5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监理标段: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5月**日-**年6月2日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略)/)上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并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6月2日**时**分。
6.2递交方式: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提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年6月2日**时**分。
7.2开标地点:(略)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源县水利服务站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