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全疆各族肿瘤患者提供专业、规范、质优的肿瘤诊疗服务,现对以下诊疗项目进行公示: 依据《关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版)〉的通知》(新医保[**]**号),收费标准为: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