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乌恰县库孜洪河水生态治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州乌恰县库孜洪河水生态治理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恰发改字〔**〕**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年一般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乌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招标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乌恰县。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管理房一座,左岸巡库栈道2.1公里,沉砂蓄水池1处等相关附属设施;并购置水质净化设备套等全过程监理。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起至所承担监理任务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本工程的监理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①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7日至**年7月**日在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地点为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集中组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乌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