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年下半年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师市党办发〔**〕**号)政策,截至(略),我局牵头组织申报,经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初审,师市工信局复核,现将**年下半年支持乙二醇产业发展天然气购置补贴资金公示如下:
初步核定,新疆生产建设(略)**年下半年协议外采购天然气数量为**.**万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给予(略)的标准,拟补贴资金(略),公示期**年1月**日—1月**日,共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向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略)-(略)
地址:(略)
第一师阿拉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