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更 公 告
出让人已出具书面意见,因规划条件的调整,现变更我中心于**年2月4日发布的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和国地告字〔**〕9号)中**号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表中的建筑限高及交易时间,具体变更为: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变更内容:
1号项目:**地块,建筑限高调整为小于**米。
二、交易时间变更为: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年3月7日至**年3月**日**:**。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3月**日至**年3月**日**:**止。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3月**日**:**。
4.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3月**日**:**开始。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