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航站区航站楼、交通换乘中心灯箱、LED广告媒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如下内容:
3.1.5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航站区航站楼、交通换乘中心灯箱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需具备灯箱生产、加工、制作、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一体化管理能力的制造商企业;(略)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针(略);(略)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3.2.3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国际、国内省会城市机场、高铁站、地铁线路的广告媒体建设经验,所提供合同内至少包含1个传统媒体销售或建设经验,且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以上(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4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强制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略))查询信息为准;(2)投标人未牵涉破产清算,财产未被保全、查封、冻结等。 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