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一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指导安装等所应包含的所有服务,含招标文件所示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略)**时**分到(略)**时**分
获取方式: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及资料(需在有效期内、缺一不可)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时**分
七、其他
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略)的委托,对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一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择优选择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一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
2.2交货地址:(略);
2.3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伊犁州伊宁市第三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水解酸化池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指导安装等所应包含的所有服务,含招标文件所示所有内容;
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2.5招标控制价:(略).(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环保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销售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等内容;
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均须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年9月3日至**年9月7日报名。
4.2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及资料(需在有效期内、缺一不可)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5、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9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年9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略)
电 话:** ** **
邮 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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