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纺织服装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略)**(略)**项目类别:建筑工程
一、招标人: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略)
三、招标范围:新建标准化厂房2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混合机构:门式钢架结构和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仓储车间(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均为地上一层。配套建设动力站(框架结构)1座,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消防水池及泵房2座(有效容积**立方米)、高压配电室等;值班室(砖混结构)1座,建筑面积**.**平方米;地面硬化**.**平方米,绿化**.**平方米,铁艺围墙**米;消火栓管线**米,自动喷淋管线**米;给水管网**米,排水管网**米;供热管网**米;配备燃气蒸汽锅炉2台、水冷离心式空压机3台、风冷螺杆式空压机2台、**千瓦柴油发电机组1套等。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四、评标方式: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定性评审法
评标时间:(略)
五、定标方式:集体议事法定标时间:(略)
六、中标结果公示:
拟中标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报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目标 | 确定拟中标人的主要依据 |
(略) | 吴小鹭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闽(略)** | (略).** | ** | 合格 | 集体议事法 |
七、公示时间:(略)至(略)
八、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提交异议函,举报事项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请投标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新建建[**]2号)文件要求中的格式和相关规定提交投诉书,纸质版书面递交至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九、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