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略) **:**:** 来源:托里县招标办 点击:**次
项目编号:XJHXTC(略)
一、招标条件
托里县城区照明路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经托发改投资[**]**号文件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托里县城建监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托里县城区照明路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略)(人工湖段)、团结路东西段、文化路(东西)
建设规模:对复兴路、喀拉盖巴斯陶路(人工湖段)、团结路东西段、文化路(东西)现有照明路灯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包括路灯**盏、线缆**米、人行道道路面砖**米,路口破除**米、绿化带开挖**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投资概算:(略)
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略)
计划竣工日期:暂定**年6月**日
工期(日历天):**天(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报名时需携带(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略)至(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略)(塔城市天元路幸福小区3、4号门面)
3、企业投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略)),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托里县城建监察大队
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略)
地 址:(略)
联 系人:邓先生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