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略)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红山片区揽秀园西街**号部分房产(原金百草大药房)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FCZ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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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疆(略)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红山片区揽秀园西街**号部分房产(原金百草大药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共同披露: 一、本次租赁房产的挂牌价为含增值税价。 二、本次租赁房产系根据《(略)与新疆能源(集团)(略)合作协议》划转至新疆能源(集团)(略),产权持有者及证载权(略)、(略),尚未变更为新疆能源(集团)(略);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与新疆能源(集团)(略)签订的《承包经营的框架协议》,本次出租房产新疆能源(集团)(略)已交由出租方经营管理,期限为5年,于(略)到期,本次租赁期为3年,已超过委托经营期限,委托期到期后,出租方重新与新疆能源(集团)(略)签订委托协议。 三、本次评估中,出租方所提供的证载建筑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不一致,本次评估结果中的租赁面积依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年门面房租赁汇总表》,若后期其租赁面积发生变化,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四、本次租赁房产公共配套设施齐全,房产为底商,室内水、电、暖齐全,可正常使用。 五、本次资产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出租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公房产权证》记载产(略)、(略),房屋坐落位置为原门牌号,相关产权证尚未办理产权人名称及门牌号变更,房产所占土地为划拨,出租方已出具承诺函。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使用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九、租赁方案中资产面积及挂牌价为九项房产合计值,具体租赁面积及挂牌价格以公告内容为准。 单独披露: 第一套(乌市扬子江路**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本次租赁部分面积为**.**m2,尚未分割。 二、本次租赁房产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目前还在经营中,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若此次原承租方未承租,原承租方须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搬离,出租方予以协助。 第二套(乌市沙区揽秀园西街**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号,房产证座落位置扬子江路**号7栋。 二、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本次租赁部分面积为**.6m2,尚未分割。 三、本次租赁房产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目前还在经营中,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若此次原承租方未承租,原承租方须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搬离,出租方予以协助。 第三套(乌市沙区揽秀园西街**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号,房产证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号3栋。 二、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自行分隔面积为**.6m2。 三、本次租赁房产闲置中。 第四套(乌市沙区揽秀园西街**-1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1号,房产证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号3栋。 二、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自行分隔面积为**.3m2。 三、本次租赁房产闲置中。 第五套(乌市沙区揽秀园西街**-2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2号,房产证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号3栋。 二、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自行分隔面积为**m2。 三、本次租赁房产闲置中。 第六套(乌市沙区揽秀园西街**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号,房产证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号3栋。 二、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自行分隔面积为**m2。 三、本次租赁房产闲置中。 第七套(乌市沙区揽秀园西街**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号,房产证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号3栋。 二、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自行分隔面积为**m2。 三、本次租赁房产闲置中。 第八套(乌市沙区揽秀园西街**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座落位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号,房产证座落位置扬子江路**号**栋。 二、本次租赁房产证载面积**.**m2,本次租赁部分面积为**m2,尚未分割。 三、本次租赁房产闲置中。 第九套(乌市沙区红山十月街**、**号) 一、本次租赁房产部分面积**m2,无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出租方已出具承诺权属归其所有。 二、本次租赁房产闲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