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三(略)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边坡监测雷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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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三(略)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边坡监测雷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JYGCG(略)**) | ||||||||||||||
一、招标条件 | ||||||||||||||
新疆哈密三(略)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边坡监测雷达采购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哈密三(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哈密三(略)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边坡监测雷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项目规模: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哈密三塘湖煤田中部,位于巴里坤县城北部**km,行政区划隶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本矿外部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矿区南部约3km为G**,该国道西至木垒县鸣沙山,东至三湖镇。三塘湖镇有公路可直达巴里坤县、淖毛湖镇和老爷庙口岸等。招标范围:1台便携式边坡监测雷达(进口雷达需提供报关单和厂家针对项目授权书)、1台直线轨道式边坡监测雷达;雷达安装场地的平整和硬化;雷达供电、供网接通工作(含网线、无线网桥等材料);设备现场吊装、安装、试运行;监测数据联网上传;提供监测日报、月报技术服务;月、年设备运行在线率证明材料;边坡监测数据分析、预警阈值设定、边坡预警及临滑预警等技术咨询服务。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招标范围:1台便携式边坡监测雷达(进口雷达需提供报关单和厂家针对项目授权书)、1台直线轨道式边坡监测雷达;雷达安装场地的平整和硬化;雷达供电、供网接通工作(含网线、无线网桥等材料);设备现场吊装、安装、试运行;监测数据联网上传;提供监测日报、月报技术服务;月、年设备运行在线率证明材料;边坡监测数据分析、预警阈值设定、边坡预警及临滑预警等技术咨询服务。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完成设备交付(交付指调试完毕设备可投入使用)。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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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授权单位仅限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且合同金额在**万以上且已履行过原始合同扫描件3份,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每份业绩合同提供对应结算发票(任意两张发票),发票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略)/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5.服务模式:承包方应委派不少于3人的专业团队对招标方服务(包括雷达调试安装、挪移、维护保养以及技术服务工作)。6.其他要求:能够与矿方两台雷达(意大利IDS 1台/中安国泰1台)数据同时接入现有数据融合系统并上传至第三方平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略) **时**分 2.现场投标地点:(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 号益民大厦 **室)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略) **时**分至(略) **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略)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略)每标段。 4.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二份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到(略)(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号新疆能源大厦**楼**室)现场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回执/凭证;。 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略)**时**分**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 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层),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 号益民大厦 5楼开标室3。 | ||||||||||||||
七、其他说明 | ||||||||||||||
八、监督部门 | ||||||||||||||
新疆哈密三(略)纪检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其他上发布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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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