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第一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7日上午**时至**年2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新M**号吉利牌博越suv小型越野客车,车辆品牌型号:吉利博越,车身颜色为白色,内饰完好,至公告发布日前该车辆行驶里程数约为**公里,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LB**Z5LB**,注册日期:(略),发动机型号:JLH-3G**TD,核定载人数:5人。该车辆于**年**月起停放在和硕县人民法院院内,车辆正常启动,经现场勘察,发动机及变速箱无明显损坏,车窗玻璃完好,通电后可正常行驶,该车辆外部表面有轻微划痕刮蹭,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价:(略) 第一次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1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提醒:1、违章和年检情况请自行上网查询或到相关部门查询。如有违章处理、年检、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由买受人负责补办并承担全部费用;如车辆停放于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2、过户、档案、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及相关部门,请竞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竞买。我院和辅助机构对其中风险不承担责任。3、拍卖对象的范围以竞买公告、评估报告为准;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和硕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和硕县支行,账号:(略)0(略)**,开户联行号:(略)**)。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
和硕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