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定于**年5月**日**时至**年5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网址:www. jd.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名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花园路东侧会友酒店二层1号商铺(不动产权证书号:新(**)岳普湖县不定产权第**号、新(**)岳普湖县不定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岳普湖县花园路东侧、达瓦昆路北侧,**年建成,成新率为八成新,楼宇总层数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开发程度:宗地外达到“七通”(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道路、供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均完备,满足供应且综合保障率较高。该房屋为茗仕台球会所使用,经承租人介绍租赁期已到期(**年3月1日),不作续租正在对外转让,该房屋进户门为防盗门,窗户为塑钢窗,室内天棚为黑色铝合金栅栏,内墙面为PVC扣板墙围及乳胶漆,地面铺复合木地板,保养状况较差,查封情况:已查封,是否抵押:无抵押。房地产评估价:(略)元,室内装修评估价:(略),合计:(略)元,整体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4月**日**时起至**年5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略),(略)。宋法官)。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5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年5月**日**:**时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岳普湖县支行;账号:(略)0(略)(略)**),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地址:(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咨询电话:(略)-(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