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转让所属一批纺织印染旧设备(二次挂牌)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ESS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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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转让所属一批纺织印染旧设备(二次挂牌)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标的资产系转让方通过公开竞买所得,存放于石河子北工业园(略)厂区4号、5号车间,为络筒机、倍捻机、染色机等纺织机械、附属设备及备件。该批设备大部分生产日期为**年,后期生产停滞,目前为闲置状态。 二、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仅用于园区产能的恢复,不能拆解、破坏、出售和搬离园区,并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场地租赁费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根据转让方纺织产业园相关要求受让该标的,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四、项目采取的竞价方式为线下拍卖,组织拍(略),拍卖地点为:(略)会议室(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各类因素,因自身原因无法参与现场拍卖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重量、数量、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视同完全接受资产明细表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关于处置资产有关情况的说明》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