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投资发展(集团)(略)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北路2号新投大厦A座办公**室房产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FCZ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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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略)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北路2号新投大厦A座办公**室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收益;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本次租赁新投大厦A座办公4、5层房产原租期已到期,原承租方尚未搬离,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均享有优先承租权。若项目成交,原承租方未承租,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搬离,出租方配合相关工作。 三、本次租赁新投大厦A座办公7-9层房产原租期于**年6月**日到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均享有优先承租权。若项目成交,原承租方未承租,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搬离,出租方配合相关工作。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六、其他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