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市自然挂告字[**]**-2号)
市自然挂告字[**]**-2号(略)
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C-3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沙依巴克区新通东街(南邻兵团二建家属院、东邻兵团二建家属院、西邻新通东街南一巷、北邻新通东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交易市场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交易市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天山区碱泉街1号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三楼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C-3B**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天山区碱泉街1号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三楼交易大厅)联系人:(略):(略)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