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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库盘多余砂石料公开拍卖出让公告(二次)
受相关部门委托,于**年7月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库盘多余砂石料公开拍卖会(二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下表)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出让标的 | 土方量 (万立方米) | 出让底价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标的一:墨玉县北部防沙治沙水源工程(一期)库盘多余砂石料(A区域) | **.** | **.** | ** | ** | ** |
二、拍卖时间:**年7月2日**:**时(北京时间)
三、拍卖地点:(略)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咨询、展示时间及地点(一)展示时间:**年6月**日**:**时始至**年7月1日**:**时止,接受咨询和看样;(二)展示地点:(略)(墨玉县萨依巴格乡)(三)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略)((略))
六、拍卖公告发布拍卖公告于**年6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略)》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八、报名登记及获取拍卖文件(一)意向竞买人报名需携带资料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授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意向竞买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二)报名及拍卖文件领取1.公告及报名时间:**年6月**日**:**时始至**年7月1日**:**时止(北京时间)。2.报名地点:(略):**至下午**:**(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拍卖机构登记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拍卖相关文件。(三)保证金到账时间:按本公告确定金额在**年7月1日**:**(北京时间)前汇入拍卖人指定账号(以到账为准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汇入账号:**(略)**账户名:(略)开户行:(略)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行号:(略)**
九、保证金与成交款(一)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未竞得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之日内不计利息,原路返回。(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按照拍卖文件中要求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款,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未在规定期限缴纳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视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备注:交款时注明标的信息和用途,以便查收。
十、注意事项(一)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拍卖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拍卖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购买,不得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为由解除购买关系。买受人在购买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拍卖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出让合同》时间为准。成交款支付方式:本标的物买受人(成交人),买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剩余成交价款需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付清。(三)买受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出让合同》。(四)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了解掌握拟从事相关行业的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而造成无法使用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五)购买标的物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拍卖人:(略)地址:(略)A座**C
报名地址:(略):林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