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鄯善县**年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二标段)更正公告
各投标单位:
吐鲁番市鄯善县**年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三标段)于(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略)发布该项目的补充通知,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一步作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总工期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完工日期:(略);
现变更为: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完工日期:(略);
2、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补充增加条款-(3)派驻本工地的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的工作。未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现变更为:派驻本工地的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未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至(略)【注: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
现变更为:(略)至(略)【注: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类似项目指:类似性质或规模(类似性质指功能相近;规模指合同价在该标段控制价含以上的)的施工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并留业绩中业主单位联系人及固定电话联系方式)。类似项目业绩年限要求:本项目类似业绩年限要求均为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年1月1日至(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指:指与发包工程等别、工程规模类似;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截图(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略)**时**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说明。
新(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