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辆公务车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N**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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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辆公务车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评估结果均为不含税价格,且未考虑使用市场价值计量时,由于市场价值的变动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相关情况。2.车辆新LE9R**,新LC3R**,机动车所有人(略),本次授权转让方进行转让。3.车辆新GHJ**,机动车所有人为(略),本次授权转让方进行转让。4.车辆新AV8A**、新AV9Y**,机动车所有(略)。5.本次转让的5辆机动车都停放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益民西街**号。6.本次转让车辆公里数实际移交车辆的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7.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8.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