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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地籍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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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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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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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地籍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H**-ZB-**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地籍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地籍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预检、汇总县(市)资产清查、各类地籍调查(编制地籍图)、确权登记成果等,建立健全地区地籍数据库等,并汇交至部。指导、检查县(市)开展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清查,理清使用权状况(包括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配合自治区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https://(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北京时间)

地点:(略)(https://(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北京时间)

地点:(略)https://(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新疆CA服务热线(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略).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略)。(6)、同级监督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7)、监督电话:(略)-(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3、超过(略)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

  • 最终磋商文件-资产清查地籍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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