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沙湾市历史遗留砂坑恢复治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F-**-**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市历史遗留砂坑恢复治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市历史遗留砂坑恢复治理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沙湾市安集海镇、金沟河镇及城区周边砂坑恢复治理面积**公顷,具体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近3年(**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揽市政工程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https://(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新疆CA服务热线(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3、超过(略)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头屯河区)阿里山街**号办公楼1栋8层(泰天大厦)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塔城地区沙湾市历史遗留砂坑恢复治理项目(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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