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粮改饲项目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十四批)实施方案>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农字〔**〕1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年呼图壁县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以养带种、草畜结合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扩大青贮玉米、苜蓿、甜高粱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促进青贮饲草料就地转化增值,推动牛羊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企业(场、合作社)范围内实施。
三、申请实施主体资质要求
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奶牛存栏**头以上,肉牛年出栏**头以上,肉羊存栏**只以上或年出栏**只以上,骆驼等其他草食动物存栏**峰以上,且单场当年实际收贮量**吨以上。
优先向往年青贮质量较好、通过流转土地自种和订单收购等形式收储的实施主体倾斜。
以上实施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信用等级较高,持续从事该行业生产1年以上。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且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消纳还田台账,保证粪污堆储到位、及时清运,保持场区清洁;粪污外销时要及时记录,确保档案台账填写规范;养殖场户严格落实畜牧业养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项目建设任务
**年全县种植青贮玉米、苜蓿、甜高梁等优质饲草总规模2.7万亩以上,收贮优质青贮饲料**万吨以上。
五、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从**年1月开始至**年**月截止。
六、资金来源、标准及补助方式
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年呼图壁县粮改饲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略),对全株青贮玉米给予补助,以实际青贮饲料收贮量为核算依据,每吨补助标准按照自治州下达任务数和资金量测算,我县补助标准为(略)/吨,实际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测算补助标准,允许偏差幅度≤**%。
补助方式:各实施主体完成青贮收储计划任务后,向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收储规模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通过后向实施主体兑付补贴资金。
七、项目相关要求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根据区、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加强检查指导,安排专人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收集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必要材料(种植、收贮合同、协议、图片、视频等资料)。8月收贮开始后,各乡镇每周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收贮情况。**月**日之前向州农业农村局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主要包括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项目监管的做法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工作考虑等。
二是加强技术支撑。积极组织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饲草料种植、收、贮、用各环节,展开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研发和推广力度。
三是做好培训宣传。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报道粮改饲成效,总结成功模式,挖掘亮点,梳理典型,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参与粮改饲项目工作,营造促进项目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联系人及电话
林松涛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