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国家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代表为张连广,招标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可克(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征地共计**.**亩,建设任务是通过修建护岸工程,保护河道沿岸居民及农田,保护人口0.**万人、保护耕地 0.**万亩。根据《防洪标准》(GB**-**),确定本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设计防洪标准**年一遇,工程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标段划分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内容 |
E(略)0(略)**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 | ** | 左岸桩L**+**.**~L**+**.**段和右岸桩R**+**.**~R**+**.**段,总长度**.**m;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略)0(略)**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 | ** | 左岸桩L**+**.**~L**+**.**段、L**+**.**~L**+**.**段、L**+**.**~L**+**.**段、L**+**.**~L**+**.**段、L**+**.**~L**+**.**段和右岸桩R**+**.**~R**+**.**段、R**+**.**~R**+**.**段、R**+**.**~R**+**.**段、R**+**.**~R**+**.**段、R**+**.**~R**+**.**段、R**+**.**~R**+**.**段,总长度**.**m;(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略)0(略)**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 ** | ** | 左岸桩L**+**.**~L**+**.**段、L**+**.**~L**+**.**段、L**+**.**~L**+**.**段、L**+**.**~L**+**.**段、L**+**.**~L**+**.**段、L**+**.**~L**+**.**段、L**+**.**~L**+**.**段和右岸桩R**+**.**~R**+**.**段、R**+**.**~R**+**.**段、R**+**.**~R**+**.**段、R**+**.**~R**+**.**段、R**+**.**~R**+**.**段、R**+**.**~R**+**.**段,总长度**.**m;;(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略)0(略)**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 ** | ** | 左岸桩L**+**.**~L**+**.**段、L**+**.**~L**+**.** 段、L**+**.**~L**+**.**段、L**+**.**~L**+**.** 段、L**+**.**~L**+**.**段、L**+**.**~L**+**.** 段、L**+**.**~L**+**.**段和右岸桩R**+**.**~R**+**.**段、R**+**.**~R**+**.**段、R**+**.**~R**+**.**段、R**+**.**~R**+**.**段、R**+**.**~R**+**.**段,总长度**.**m;(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略)0(略)**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第五标段 | ** | ** | 左岸桩L**+**.**~L**+**.**段、L**+**.**~L**+**.**段和右岸桩R**+**.**~R**+**.**段、R**+**.**~R**+**.**段、R**+**.**~R**+**.**段、R**+**.**~R**+**.**段、R**+**.**~R**+**.**段、R**+**.**~R**+**.**段,总长度**.**m;(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一至第五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暂定贰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招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于**年7月**日-**年8月3日;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于**年7月**日-**年8月4日;第五标段于**年7月**日-**年8月5日;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ip:/(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并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为**年8月4日**时**分;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为**年8月5日**时**分;第五标段为**年8月6日**时**分。
6.2递交方式: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ip:/(略) 线上提交。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年8月4日**时**分;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年8月5日**时**分;第五标段**年8月6日**时**分。
7.2开标地点:(略)(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大厅。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ip:/(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可克(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