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巴楚县胜利及恰瓦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喀地水字〔**〕**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投资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统筹整合部分)。招标人为巴楚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检测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对古勒巴格支渠**+**-**+**段、多来提巴格乡**村4组1号渠、多来提巴格乡**村3组5号渠、多来提巴格乡**村3组4号渠进行防渗改建,改建和新建渠系建筑物共**座,实施渠道长度5.**km。
2.3项目划分:本次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土建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检测服务标: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本工程提供现场试验及检测的三检服务。
第三标段监理标:对施工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检测服务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3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5投标人应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及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http://slt.(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疆日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巴楚县水利管理站
联 系 人:白杨杨
联 系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盛雪艳
联 系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