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河流域和田管理局**年维修养护工程已由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以新塔办规计【**】**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及水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和田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对塔里木河和田流域内的玉龙喀什河渠首和喀拉喀什河渠首及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养护。
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
计划工期:**年5月1日至**年7月**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4月6日-**年4月**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略)/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递交方式为: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fw.(略)/TPBidder/,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巴音郭楞日报》、新疆水利网、新疆塔河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人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和田管理局
联系人:(略).赛地艾合买提
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