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伊犁州奎屯市团结广场小区内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伊州发改投资( **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伊犁州奎屯市团结广场小区内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概况:道路硬化**平方米、宅前宅后地面硬化**平方米、铺装地面**平方米、居民楼楼体设施改造,增设健身器材、非机动车停车棚;新建供水管线1.2公里、排水管线2.0公里、供热管网2.6公里、新建庭院灯**套、新建监控9套、绿化1.**万平方米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设计变更)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 质量:合格; 监理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 **年5月**日**:** 时至 **年6月**日**:**时。
4.2方式:免费下载(网址http://**.**.**.**:**/)
4.3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请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奎屯市政府网及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董鹏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许永辉
联系电话:(略)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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