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阜康市人民医院室内外卫生保洁、绿化等外包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和谐时代广场D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8月2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HD-**-**
项目名称:阜康市人民医院室内外卫生保洁、绿化等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略).(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为医院后勤、绿化维修、卫生保洁等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人力保障,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地 点:阜康市人民医院院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略)"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年7月**日至**年7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D座**室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略)/份,售后不退
**年8月2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略)。投标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略)(账户名称:(略)新疆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园区支行,开户行账号:(略)(略)**,)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潜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略)新疆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2)报名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到(略)报名。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2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3)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D座**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