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钢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略)-**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钢制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钢制品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格式限制,(六、公告期限里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应该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获取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