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农村水利工程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第一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阜康市农村水利工程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已经阜康市发改委以阜发改投资{**}**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地债资金及市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阜康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供水管网**.**km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名称:阜康市农村水利工程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四标段第一包;
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供水管网**.**km及配套设施建设;
合同编号:FKS-NCSL-TSGZ-4B-1-**
3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1)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潜在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疆外企业为壹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4.3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5月**日起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略)/cj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标段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略)/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水利局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