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Z3Q**/3)
1、招标条件:
(略)(略)(略)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略)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第三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必要时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
4.3.提供近三年3家以上仍在履约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配送经历(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等);
4.4.配送的食材凡纳入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送达时必须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4.5.蔬菜、活鱼、鲜肉类等所需产品,须按时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产品需求具体数量和品种及要求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4.6.投标人须在乌鲁木齐市设有常设机构(工商注册),并设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个体户不允许参加)。
4.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开始时间:**年9月**日**:**(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分。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http://(略).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 元,(略)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报名成功的投标商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月9日上午**:**(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略):(略)(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丁友明(略)
纪检监察室:冯永利(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