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略)(略)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四处门店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号-**
四、项目名称:喀什噶尔老城景区管理委员会计划以馕文化为支点推介喀什特有旅游资源、农副产品、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等,目前在深圳市选取有4处门店急需投入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喀什噶尔老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喀什(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四处门店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价(元):(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市民中心、海吉星、扶贫馆3个店铺装修(包括馕文化宣传展示区)、设备、市民中心、海吉星、扶贫馆、锦绣中华4个店铺人员、运输车辆、运营及其他配套。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项目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店铺运营,为期一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略).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喀什(略)附件信息: